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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培养处“关于遴选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19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转发研究生培养处“关于遴选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从2009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硕博连读生,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者为全国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
(5)须为我校2009级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或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比2009年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最终录取学科专业的最低复试资格线(B区)高出50分以上、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总分≥425),且已完成学校规定的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每门课程成绩优异(学位课程平均分在80分以上)。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申请程序
(1)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研究生培养处自行下载硕博连读申请表,由现在硕士生导师以及申请专业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填写完毕后,经所在学院组织考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申请的意见。
(2)登陆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将填写完毕的硕博连读登记表交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审核、公示,对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签订硕博连读培养协议书。
(4)申请者一般应在现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内提出申请,跨学院申请的须相关专业导师和学院均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几点说明
(1)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经过教育部录检通过后,今年9月份转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培养。
(2)硕博连读生若中途辍学,不授予硕士学位;在读期间不办理非校派出国进修或出国攻读学位事宜。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硕士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硕博连读生。否则,申请人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转为硕博连读的学生,占用2010年所申请学院博士录取指标。
(5)对申请生的资格审查(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成绩单、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单)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留复印件备查。
请各学院及时将具体办法通知到学院相关老师、在校研一研究生,同时尽快组织考核,于2010年3月26日前将学院的遴选结果汇总表(从培养处网页下载)和硕博连读申请表交送研招办。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17日
         管理学院09级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截止时间:3月24日.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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