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示范专业,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43号)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现就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各学院最多可新申报1个。各学院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遴选方式。我校根据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标准择优推荐上报1个专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新申报专业一并打分排序。对于公办高校排在前10位以及民办高校分值高于第10位的,纳入2024年示范专业名单。未入选的,可在下年度重新申报。
三、结果公布和支持方式。河北省教育厅将于11月底前,以适当方式公布2024年度示范专业名单及排序变动情况。对于入选的公办高校示范专业,在下一年度给予资金支持;对入选的民办高校示范专业,给予相应称号但不安排专项资金。
四、材料提交。请各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43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专业建设情况积极申报。有意向的学院请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点前提交《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电子版发到邮箱:Lijg2333@163.com,联系电话:86261283,联系人:张贺飞、李佳雯。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评估和2024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