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下半年重考、缓考、结业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含附属医院、实习医院):
2024年下半年重考、缓考、结业生考试拟定于9月28日、10月13日、10月19日-20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资格
1.本次重考仅限第二、四、六等双学期课程。
2.本次重考仅限未通过的课程,成绩合格的课程不得重考。
3.严格执行报名考试制度,未报名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4.违纪、作弊的学生,至2024年9月28日前未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不得参加相关科目的重考。
5.按照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未超过规定学业年限的结业生有考试不及格课程者,请学生原属教学医院及时联系学生,并让学生加入学校结业生交流群(QQ群,群号691889165)关注群内动态和公告通知。学生按要求报名后电话联系0311-86266634,进行核实。
二、报名办法
本学期考试报名工作将通过新教务系统网上报名形式进行。
1.教务系统报考流程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学生考试报名流程》(附件1)。
2.结业生请于9月13日前自行将报考信息(附件2)发电子邮件到zhiliangke410@163.com,并电话确认收到。
3.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自愿报名参加重考缓考考试。若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本次考试者,可通过填写《放弃考试学生登记表》(附件3)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放弃考试申请,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注:学生对于无法通过教务系统报名的课程,可通过填写《拟参考考试学生登记表》(附件2)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考试申请,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如无法在教务系统搜索到该课程、因学分变化需重考该课程但已取得该课程成绩等)。
三、报名时间
报名自即日起至9月13日12:00。
四、考试信息
考试形式为在线下考试(包括结业生),地点为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和建华校区。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于9月23日前公布,请各二级学院(含附属医院)通知学生按考试安排按时参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非结业生(即没有毕业的学生)参加本次重考缓考考试,只允许报考第二、四、六等双学期课程,结业生所有必修课课程均可报考。请学生务必按此原则进行报考。
2.学生务必先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建议通过电脑端操作),确实无法通过教务系统报名者再填写《拟参考考试学生登记表》(附件2)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考试申请,切勿重复报考。
3.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未报名重考、缓考考试自行参加重考、缓考课程考试的,该课程成绩无效。已办理重考、缓考考试申请擅自不参加或未经批准擅自缺考的以及参加考试不交试卷的,成绩以零分记,不再允许参加当年的重考、缓考考试。
5.结业生可在10月下旬登陆河北医科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问的,一周内申请查询,过期不再受理。
6.外地市医院实习学生考试在当地教学基地进行,石家庄市内学生需返校参加考试。
7.联系电话:河北医科大学0311-86266634,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0311-86265909。
附件1:学生考试报名流程.docx
教 务 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