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
学生处部门职能
负责制定学院学生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负责组织大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辅导员面试、考核、培训工作;
负责学生工作评价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考评,指导、协调和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日常管理,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和测评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
负责迎新安排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班学生毕业典礼等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招生办和就业指导中心抓好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负责统筹全院学生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组织全院性的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审核工作,对违纪学生作出处理建议报学院批准执行;
负责制定和执行学生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做好助学经费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完成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校方责任险等的参保工作;
负责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
负责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实施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负责宿管科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新生宿舍安排、老生宿舍调整和宿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协调、处理有关学生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协助保卫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大学生征兵工作及军政教导团的组织领导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设置:学生处处长、宿管科科长、学生科科长、奖助贷科科长、奖助贷干事、素质教育干事、征兵工作站站长(兼)、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科科长(兼)、心理咨询师、辅导员(18人)、宿管员(外包10人)
学生处处长
负责组织大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大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二级学院学工办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辅导员面试、考核、培训工作;
负责学生工作评价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考评,指导、协调和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和测评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
协助团委做好学生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迎新安排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班学生毕业典礼等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招生办和就业指导中心抓好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负责统筹全校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组织全院性的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审核工作,和对违纪学生作出处理建议报学院批准执行;
负责制定和执行学生工作经费预算;负责指导奖助贷中心的全面工作;
配合财务处认真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负责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实施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新生宿舍安排、老生宿舍调整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宿舍科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大学生征兵工作及指导军政教导团工作;
协调、处理有关学生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协助保卫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宿管科
负责制定和修订宿舍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
负责制定宿管科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协助人事处做好宿管员的招聘与辞退工作;
负责对宿管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
负责宿管员日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负责学生宿舍财产登记、移交、管理及落实公物损坏的赔偿;
负责处理宿舍内的违规、违纪情况及公物损坏维修跟踪工作;
负责检查、考核宿管员对学生宿舍卫生、秩序、财产和公共设施的日常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和分配,做好放假前后及毕业生离校的宿舍管理工作;
负责协助与监督总务处完成学生宿舍走廊与宿舍周边环境的卫生与美化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学生科
负责学生管理各项文件制度、计划总结、方案及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修订和报审工作;
负责学生处的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负责组织全员学生评优工作;
负责组织全院优秀班级“两优一先”的评选和协助文明宿舍的评定工作;
负责全院学风建设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
协助处长完成辅导员考核及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
负责学生处各项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部门考勤工作;
负责学生处的来人来客接待工作;
负责学生处各类证件的办理及公章的管理;
兼任征兵工作站长,负责全校征兵工作;
负责学生处公众号管理、信息审核发布及对外宣传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负责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评估心理教育工作效果,并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
负责组织和管理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活动,组织选编心理辅导活动课教材,并组织心理工作相关的教研科研活动;
负责接受学生个别心理咨询及开展集体心理辅导;
开设心理健康类课程及讲座,开展心理知识普及宣传;
负责学生心理档案资料的搜集与使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对于产生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负责提供学校管理、就业方面的信息,向学生和教师提供心理学方面的书籍;
参与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设立,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建议;
依据学生的心理发展状况,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并在活动中对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奖助贷
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负责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贫困生家庭困难材料的核查、认定;
负责审查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资格,并向经办银行提交有关材料;
组织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协助经办银行做好贷款的审批发放工作,并监督借款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负责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贷款学生信用档案并督促及时归还借款本息;
负责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采集,按时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做好借款学生还款确认手续和催收贷款工作;
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和上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全院学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工作的评审组织,奖助贷政策咨询及规章制度修订;
负责学生困难家庭认定及申请助学金的资料收集和审核工作;
负责现(退)役军人各种补助及申报及发放工作;
负责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确认、学生选拔、报酬发放等工作。
负责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校方责任险等的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