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有效保障实验室教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执行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
成 员:党委工作部、学校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融媒体中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以及宜宾校区综合办公室、保卫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校园文化办公室负责人,后勤集团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 领导小组分工与职责
1.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的校长助理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2.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制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审定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经费预算并部署落实。
5.审定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演练等活动方案。
6.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7.实验室安全工作应急状态下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研究决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各项决议、决定。
党委工作部、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参与实验室安全工作。
人事处负责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人员配置和队伍建设。
财务处负责保障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工作。
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实验室安全检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党委保卫部(处)负责督促和配合实验室各类安全巡查、专项检查,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
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建。
后勤集团负责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清洁卫生等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和整改工作。
宜宾校区各条线对应部门负责履行上述相关职责。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落实队伍建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工作。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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