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招收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5号)、《阜阳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与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认真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审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领导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对参与复试的教师进行招生政策培训;负责审核考生各类材料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负责处理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突发事件;组织做好复试期间上级机构布置安排的相关工作。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二)设立复试录取专项工作组
1.考务组
职责:编制《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调剂工作人员培训;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负责通知复试学生;负责对复试学生进行考试纪律要求和宣传;负责成绩统计和发布。按规定开展复试调剂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做好复试调剂工作咨询服务;审核考生复试资格;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及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按照研究生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落实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障组
职责:提供复试期间网络运行保障,确保网络畅通,提供复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设备,按需提供必要的复试工作场所,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3.审查组
职责:制定复试审核材料,负责制定审核复试材料流程,负责审查复试学生的资格材料。
4.督查组
职责:检查复试前的准备、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负责监督复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5.专家组
职 责:接受复试领导小组的业务培训;复试工作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成立复试专家组。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1.我院2024年学科教学(数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资格审查:躬行D楼517;
笔 试:躬行D楼503;
面 试:躬行D楼515。
3.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进行资格审查;下午15:00-16:00进行专业测试的笔试;2024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00-18:00进行综合面试。
4.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视录取情况发布调剂公告,调剂条件、程序及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
(二)复试分数及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剂考生要求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且在系统确认的考生。
3.学科教学(数学)计划招生21人,第一志愿达线14人,全部进入复试。
4.根据第一志愿录取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志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生源充足时可适当扩大比例,最高一般不超过150%。
(三)复试材料及资格审查
1.在复试之前,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序号 |
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阜阳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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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证(正反面)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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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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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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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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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学期间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包括全国英语考试成绩单或证书)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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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核表(盖章)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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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诚信复试承诺书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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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整注册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往届生)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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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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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测试内容应涵盖原有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考生现场书写,限时60分钟。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见阜阳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综合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务组进行成绩统计与核算,领导组再次核算确定复试成绩,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复试成绩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研招办。
(六)复试过程管理
1.考前管理
(1)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
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
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
2.考中管理
(1)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应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及时向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七)复试服务保障
学院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专业调剂情况、复试方案和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工作顺畅有序。学院办公电话、邮箱等,须公布于学院网站。
四、招生录取
(一)学院分批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对复试合格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通知由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剂志愿考生由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同时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集中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10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监督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察,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的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6174,0558-2591510。
(三)学校研招办受理复议申请,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六、联系方式
网址:/fynu/mu_www/sxytj/
电话:0558-2596094
七、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