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改派期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遗失而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自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因放弃读研而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
2.改派申请条件:上述规定时间内调整就业单位的均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3.补办申请条件:报到证遗失或放弃读研情况。
二、所需材料
1.因调整就业单位要求改派,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具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关系的证明材料(盖原单位公章)或与原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蓝联,回生源地的不需提供;
②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新单位出具的正式录用函(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因生源地变动要求改派,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改派说明材料(写清楚现在户籍所在地,加盖学院公章);
3.因报到证遗失要求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加盖学院公章);
4.因放弃读研等要求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补办申请说明材料;
②原升学单位同意放弃读研的证明材料(盖原升学单位公章);
③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新单位出具的正式录用函(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回生源所在地。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生本人可现场办理,也可将相关材料拍照委托辅导员或他人办理。
2.由毕业生本人持新报到证到原户籍、档案所在地办理户口改迁和档案转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