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学校科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6月10日后详见《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用工方式
科研助理岗位属于二级单位(课题组)自聘人才派遣性质,录用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一般时间不超过1年,原则上不连续聘用。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应资质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6月8日之前,各用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向科研处递交《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6月9日前,科研处将汇总的《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提交至人事处。
2.6月10日-6月22日,应聘人员根据《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以下电子版打包发至用人单位、项目负责人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主要包括:《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二)选聘
6月28日之前,用人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组织初审、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聘用
6月30日之前,用人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将拟录结果报人事处、科研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聘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六、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聘人员根据具体项目任务,按相关规定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合同中明确。所有费用均依法依规从相应科研项目中支出。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岗位资格。
2.科研助理岗人员的岗位职责、日常管理与考核,由项目所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负责。
3.聘期结束后,双方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4.监督电话: 0558-2596174。
5.科研处联系电话:0558-2593369 人事处联系电话:0558-2596798。
附件: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
附件2: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应聘报名表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处
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