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阜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院人字[2006]11号)的有关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成绩优异、心身健康的优秀人才。
3、学历:本科及以上,本科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4、1个进人指标应有3名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行集中考核。
5、考核由人事处、监察室、校医院等单位组织实施,校医院考核组人数不少于7人。
6、考核时间:2011年5月6日下午3:00,考核地点:清河校区校医院。
7、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内容以内科基础为主,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8、考核结束后,填报《阜阳师范学院拟聘人员考核情况表》,将拟聘人员排序上报。
校医院
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