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的拟制应以《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学校《关于印发2011年进人办法及进人计划的通知》(院人字〔2010〕25号)为依据;
二、招聘、考核工作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招聘: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名额、方式,报名方法、起止时间,资格审查,联系人、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
2.考核: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地点,评委组成,评分方法,推荐人选产生办法,网上公示,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人事处:0558-2596259,监察室:0558-2593816)等;
三、人事处核准用人单位报送的招聘、考核工作方案,并在人事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后,该单位方可开展考核工作;
四、推荐人选名单须在用人单位单位网站上公示7日后,填报《阜阳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申请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连同招聘、考核工作总结报人事处;
五、请将加盖公章的招聘、考核工作方案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田志坚,2596259,fytzj1999@163.com。
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