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内聘暂行办法

 吕秋颖     2018-07-05     

为缓解岗位职数和人员聘任矛盾,稳定专技队伍,进一步提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勤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内聘,享受校内的工资待遇。

一、内聘范围

在编在岗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内聘条件

1、连续两个聘期内考核合格或优秀;

2、连续两个聘期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法律处分、党纪或政纪处分或书面通报批评。

3、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所申请内聘职称的条件;

4、前一职称已连续聘任满两个任期(国家文件规定的该系列晋升职称的时间多于六年的,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且两个任期期满后,申请人申请内聘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已满。

三、内聘程序

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查;其他系列职评委员会评审确定;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批准。

四、内聘期限

聘期三年。

五、续聘与解聘

1.工勤岗在二个聘期内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优秀,否则满二个聘期后解除内聘,直至获得优秀等次后再申请内聘。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内聘人员每个聘期内须完成绩效考核规定的额定工作量,并且新的成果要达到所内聘岗位的推荐条件,方可续聘,达不到要求的不再续聘,直至其新的成果达到相应岗位评审推荐条件后重新申请内聘。对于完全以考代评,没有其他科研成果要求的岗位,其二个聘期内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优秀,否则二个聘期后解除内聘,直至获得优秀等次后再申请内聘。

3.聘期内若获得正常晋升职务后,内聘岗位自动解除。

4.聘期内有以下情况,予以解聘:

(1)受党纪或行政处分者或者受到书面通报批评者;

(2)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者;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4)个人言行有影响和损害学校声誉者。

六、内聘待遇

聘期内基本工资按档案工资执行,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阜阳师范学院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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