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1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李振等15位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应。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611;人事处0558-2599037。
附件: 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拟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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