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3日报销2023年度教职工医药费,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时前往清河校区校医院进行医药费报销,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门诊医药费:
报销时请携带校医院签字证明、医保卡、外院就诊病历及发票,慢性病医药费报销时请带医保用药卡及定点医院结算发票,凡未经校医院同意擅自在外院检查、治疗、药房购药等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12月20日:法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历史与文化旅游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2月21日:文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12月22日: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12月25日:教育集团、图书馆
12月26日: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
12月27日:后勤服务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处
12月28日: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机关党委、审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财务处、校工会、团委、学报编辑部、档案馆、信息化中心、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皖北文化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管理处等单位
12月29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教职工住院医药费:
1月2日:不分院系,报销时请携带出院小结、住院用药清单、发票、医保结算清单,凡不符合阜阳市医保规定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1月3日:补报
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