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落实学校党政关于评建工作的部署,实现教学评建"争优"目标,校监察室将自本周起,对评建工作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定期公布监察结果。主要监察事项如下:1、政令畅通情况;2、工作作息时间执行情况;3、工作作风。特此通知。
校监察室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