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基地:
为表彰先进,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闽医大公卫〔2021〕6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议推荐、学院审核批准、学院公示等程序,现决定表彰陈友兰等8名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彭惠莹等2名教师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同志谦虚谨慎,再创佳绩;全院教学基地教师要以受表彰同志为榜样,立德树人,勤勉上进,为提高人才培养素质贡献力量。
附件:评审结果.xls
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