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3年
博士研究生:3年
二、资助内容
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在校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
三、招生人数
10名
四、项目专业及授课语言
专业: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公共管理等,详见:
授课语言:英文或中文
导师简历: /fjmu/smu_oec/en/Supervisors/list.htm
五、申请日期
2024年11月30日-2025年1月31日
六、申请条件
(一)国籍要求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2.对于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来我校学习的,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若有上述情况的,申请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我校或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国籍身份情况。
(二)年龄、学历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三)语言要求
1. 中文授课项目
选择以中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五级(HSK5)或以上,并提供HSK考试成绩佐证。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
2. 英语授课项目
选择以英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英语水平须达到学术类雅思(Academic IELTS)6.0分或新托福(TOEFL iBT)70分;来自以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国家的,或使用英文为教学语言获得前置学位的申请者,可免交上述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七、申请材料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二)有效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三)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者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四)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五)语言能力证明。选择以中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五级(HSK5)或以上水平成绩报告。选择以英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须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学术类雅思(Academic IELTS)或新托福(TOEFL iBT)成绩单等;
(六)预录取材料。提交我校导师出具的《福建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导师预接收函》(福建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导师预接收函(2025年版).docx);招生部门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七)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申请博士学位者,须由我校预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八)两封推荐信。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九)发表过的学术文章或其他原创性成果作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须提交);
(十)外国人体格检查表.pdf(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十一)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者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二)其它附件(如有):各类学科文体活动获奖证书、技能资格证书等。
注意:上传的材料须为清晰、真实、有效的原件扫描件。申请者应使用专业设备扫描上传的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八、申请流程
申请者仔细阅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pdf,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在线准确完整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本项目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我校受理机构代码为10392。
九、审核及录取
(一)初步审查。海外教育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书面通知申请人缴纳报名费;申请人缴纳报名费后方可进行学术考核,不论录取与否,报名费一律不退;
(二)学术能力考核。专业院系收到海外教育学院的学术考核通知后,根据申请者的情况和专业要求,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术考核,确定拟录取人选;
(三)预录取。预录取通知书将于报名截止日之后分批公布。海外教育学院向拟录取人选出具我校预录取通知书(申请者须自行上传至“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否则将视为放弃);
(四)正式录取。推荐名单经我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并经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录取人选,我校向被录取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五)新生报到。每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应按规定时限报到,未经批准的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注:申请者如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十、入学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一、其他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我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二)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不得变更学校、学习层次、学习专业、授课语言、学习年限。
十二、联系方式
福建医科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admission@fjmu.edu.cn
咨询电话:+86-591-22862611
传 真:+86-591-22862610
网 址:/fjmu/smu_oec/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