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件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概述
(一)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2015~2016学年,学校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要求,继续巩固和完善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设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出台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中矿大京字[2014]30号),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
(二)维护和改进信息公开网站
学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网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全部10个一级目录及50个二级目录的网站信息均由对口部门指派专人进行更新,并实现与学校现有网站资源的关联和共享,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学校对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系统性维护,增强了信息公开网服务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详细列出申请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流程,方便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查询。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2650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的信息共2000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党务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学位授予、推免研究生、本科生转专业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
2015~2016学年,我校共收到社会通过信函渠道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从申请主体看,全部为公民个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涵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校园招聘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收到社会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和电话通知。2015~2016学年,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以座谈会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涵盖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四)信息公开工作举报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方面。例如,少数职能部门在实施信息公开方面尚不够及时和规范,部分教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学校将继续探索和优化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经常性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开展。
(二)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促进“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信息公开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理顺和优化信息公开途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督查。学校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督查,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同时,学校将继续听取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和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积极借鉴兄弟高校的经验做法,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链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