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件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概述
(一)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2016-2017学年,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继续巩固和完善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设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中矿大京字〔2014〕30号)等文件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学校处级单位机构及人员调整情况,结合近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学校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表》中部分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京办字〔2016〕6号)。
(二)维护和改进信息公开网站
学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网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全部10个一级目录及50个二级目录的网站信息均由对口部门指派专人进行更新,并实现与学校现有网站资源的关联和共享,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学校对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系统安全性维护,增强了信息公开网服务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详细列出申请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流程,方便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查询。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2017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3600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的信息共3100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学位授予、推免研究生、本科生转专业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
2016-2017学年,我校共收到社会通过电子邮件渠道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从申请主体看,全部为公民个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涵盖学校固定资产相关情况、科研管理工作相关情况等方面。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收到社会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和电话通知。2016-2017学年,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以座谈会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涵盖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四)信息公开工作举报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方面。例如,个别职能部门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不够及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仍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不够完善。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巩固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将清单落实推向深入,确保不打折扣。切实把清单实施工作作为加强内部控制、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清单所列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不断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促进“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信息公开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理顺和优化信息公开途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指定经验丰富、尽职负责、熟悉本部门工作实际的人员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联络人负责管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网账号,及时在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等渠道发布和更新本单位依照清单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不断提升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学校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督查,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同时,学校将继续听取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和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积极借鉴兄弟高校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发挥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链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