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辅导员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通知
各位辅导员:
结合沙河校区启用,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计划对2017~2018学年辅导员入住学10楼和学8楼宿舍工作进行统一调整和安排,优先安排专职一线辅导员和2+2推免辅导员入住。
1、不再担任辅导员的工作、已婚和午休的人员不安排床位。
2、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需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留宿他人,文明住宿。
3、入住辅导员每周至少五晚要入住学生公寓,对公寓内外发生的学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4、夜间不在辅导员宿舍住宿的,需要提前在公寓值班前台做好登记备案。
5、9月份到沙河校区担任辅导员工作和在沙河校区安排床位的人员,在学10楼和学8楼的床位需要退出。
申请入住公寓的辅导员需填写《2017年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附件1),并由学院进行审核。请各学院在6月23日(周五)17:00前统一报送到行政3号办公楼509室思想教育科。
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将根据申请统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辅导员宿舍调整好安排。
联系人:学工处:马靖华 62339689
后勤处:王泽惠 62339951
附件1:2017年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点击下载)
学生工作处 后勤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