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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教师教学奖 [设立时间:2013年]
    2015-10-29

    为奖励奋斗在教学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推动学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激励青年教师迅速成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青年教师教学奖”专项基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管理机构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青年教师教学奖”的组织、审批和奖金发放工作;委托学校教务处牵头,基金会秘书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与,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宣传、申报、组织评审、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学校工作时间三年以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上年度考核等级达合格(含合格)以上,在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含指导实验)工作、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服从分配并积极承担一线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3、教学理念先进,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4、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近两年承担有校级以上课程建设或教改项目。

    5、独立承担两门以上课程。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的各环节完成质量高,教学效果好。近两年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获教学督导组、同行及学生评价均为优良。

    6、教学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教学文件(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规范齐全,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情况良好。

    7、近两年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包括迟到、早退、缺课、私自调停课、未经批准请人代课、考试事故、实践教学事故等)及受到其它处分。

    四.评选时间与名额

    “青年教师教学奖”评定时间为每年上半年,每年一次,每次评选10名。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自愿申报并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教学奖”申报表》、教学工作总结各一份,于每年3月中旬前提交至所在部门。

    2、申报教师所在部门组织专人对其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参评人选至教务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专任教师总人数的3%。

    3、评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拟获奖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教务处自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定。

    4、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将拟获奖人选名单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经理事会通过后向全校正式公布。

    六.奖励

    1、对获奖教师由科技教育基金会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万元。

    2、获奖教师的获奖材料将存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并作为其业绩考评、职称评定、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

    八.本办法自2013年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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