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全体教师和科技工作者:
为弘扬科学精神,规范学术行为,净化学术环境,倡导创新之风树立良好学风,维护学校声誉,校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向全体教师和科技工作者郑重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忠于真理,探求真知,发展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努力增强献身科教事业与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注重师德修养和学术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和金钱观,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的浮躁作风,自觉抵制一切学术不端行为,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教师。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脚踏实地,潜心钻研,求真务实,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四、坚持学术诚信,恪守学术规范。从事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学术界所认可的基本学术规范,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权益,不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利益,做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优秀学术精品的创造者。
五、提倡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加强学术交流,正确行使学术权力,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间的自由讨论,努力创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新人辈出的学术氛围。
高校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科学研究是我们崇高的事业,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诚信科研、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是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信有我们共同的参与和努力,秉承“博学、力行、守正、拓新”的校训,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学术精品,为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沙理工大学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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