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数:

   

 

 


学工函〔201774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为激励我校广大学生发扬创新、创业、创优的重科精神,积极进取,奋勇争先,推进我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为做好2016-2017学年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及研究生(2017级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德优品正,德智体量化考评中德育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课程平均绩点≥2.0

3.身体健康,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

4. 注重实践,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课程平均绩点≥4.0

2. 参加国家级或国际科技竞赛、体育比赛、文化交流,获得荣誉奖励,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 对学校建设发展提出重要方案,经学校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

4.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见义勇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 研究生的课程平均绩点、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等参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重科院〔2013170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名额设置

校长奖学金评选10(研究生1名,本科生9),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凡满足评选条件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及研究生均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学生自愿申请,申请人须于2017121日前向学院递交《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或材料。

(二)学院初审: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初步评选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及《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情人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三)学校复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全部申请人进行复审,评选出15名进入终审的候选人。评审委员会由党政办、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校团委、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等组成。

(四)答辩终审。15名候选人参加12月中旬学校评审委员会举办的现场答辩会,现场评选确定最终10名获奖学生。

(五)公示发文。在全校范围内对校长奖学金获奖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后发文。

五、工作要求

(一)校长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冲突,可重复申报。

(二)校长奖学金要本着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审对象、资格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三)请各学院于2017126日前完成初审工作,于126统一将奖学金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H112,所报送的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联系人:李星霓—65023521

(四)相关材料要求:

1.《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表格与正文请用四号仿宋_GB2312,正文段落间距1.5倍行间距,辅导员和学院意见不少于50字),本科生操行评价分数按照等同于2016-2017学年德育评价总分计算。

2. 上学年学生成绩单(盖章有效)、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创新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3.《重庆科技学院2016-2017学年校长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发送至XSC@cqust.edu.cn邮箱)。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处  研究生处

20171124

附件【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6-2017学年重庆科技学院校长奖学金汇总表.xls】已下载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厚德楼H210   邮编:401331  

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