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总体职责主要是负责协调学校发展与改革、规划制定与实施、重大项目论证、高等教育研究、综合统计与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等专项工作。按照设定的科室岗位,其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规划科
1.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各专项规划和院系发展规划,并做好规划实施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估等工作。
2.开展各类第三方评价指标数据的分析研究,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资源分配与利用等进行宏观指导。
3.分析学校事业发展状态,开展学校事业发展重要事项的专题调研与论证,制定实施方案,参与学校内设机构的优化和调整工作。
4.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综合统计与报送、对外专项报表数据审核。
5.负责组织下达二级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参与实施二级单位年度考核。
6.负责学校建设等综合项目的组织申报、任务分解、综合论证、汇总报送、沟通协调和推进实施等工作。
7.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各类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相关管理运行制度,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及其运行。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改革科
1.研究国家和地方与学校改革发展相关的战略、方针、政策等动态信息,科学论证学校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制定学校教育评价改革方案并推进实施,完成教育综合改革年度总结并接受上级部门督查。
3.结合高等教育发展和学校需要,负责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定期编印《高教信息参考》,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和有关部门借鉴。
4.负责开展院校对比研究,重点分析我校与同类或本地区高校之间存在的差距,形成研究报告,供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5.负责组织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各类高等教育研究和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立项、日常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研究生、本科生教研教改项目除外)。
6.负责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制订以及经费预算的编制。
7.负责处室日常办公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与材料归档、安全稳定管理、资产管理、网站管理、外宣新闻、会议安排及其他日常办公事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