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组织推荐。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教育部今年起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调整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扩展了培养对象范围,扩大了培养规模,增加了招生单位和招生专业。各高校要着眼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大力支持并积极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的业务骨干报考相关专业。

二、严把资格审查关。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具体条件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考人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要认真核实报名信息,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

三、及时规范报名。报考人员须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及博士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宣教处(614室)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到招生单位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认真查阅相关招生信息,及时联系招生单位,确认报考条件、报考专业、报名时间等,以免错过报考时限。

联系人:尤春艳,电话 63618154。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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