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遴选2025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的通知
2024-11-18
来源:教务处 点击次数: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我校拟遴选1名符合条件的2025届优秀本科生申请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详见《推荐内地优秀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信息及申请材料》(附件2)。
二、资助内容
被录取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津贴)由澳门教育基金提供。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具体金额将根据澳门教育基金决议确定。
三、遴选条件
1.已获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通过院(系)思想政治审核;
3.学业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排名须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中的申请条件要求。
四、遴选推荐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
已获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于11月21日前自愿向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由所在院(系)查实后返还学生,复印件由院(系)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院(系)推荐
学生所在院(系)按照上述遴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查,组织综合考评和思想政治审核,择优推荐学生。并于11月22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学生基本情况和学生思想政治审核意见(填写附件3:《审核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
3.学校遴选
教务处对院(系)所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查,于11月24日前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共同组织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公示
教务处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于11月25日前对拟推荐学生进行公示。
五、提交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2024年11月27日前向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2.本科阶段成绩单(盖学校公章);
3.英语考试成绩单(彩印):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4.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六、录取通知
最终录取情况以教育部和澳方录取通知为准,结果将于2025年7月通知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通知学生办理入学报到及奖学金等相关后续手续。
七、其他
请同学们在报名时务必慎重考虑,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放弃。
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