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应政法学院邀请,宝丰县文物局副研究员王团乐到我校做《依法保护利用文物传承历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的专题讲座。讲座在我校科学校区政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由政法学院王阁副教授主持,政法学院法学2023级全体本科生、社会工作与社会法治专业在校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王团乐副研究员系中国古陶瓷学会理事、汝窑研究中心副主任、河南省文物考古学会陶瓷专业委员会理事,兼任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家库专家、平顶山市文物保护专家库专家等职,具有丰富的文物法律保护基层工作经验,曾在故宫博物院汝窑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发言,发表多篇论文,主编或副主编多部著作。在此次讲座上,王团乐副研究员首先系统梳理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阐释了新增条款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功能,使同学们了解依法保护文物的深远意义和重点内容。在重温我省解放战争历史背景的基础上,介绍了我省革命文物保护立法的基本情况,激发了同学们通过法律途径赓续红色血脉的使命和担当。讲座过程中,王团乐副研究员还结合自己参与办理的文物保护案例,生动诠释了文物法律保护工作的经验和智慧,使同学们在跌宕起伏的案件脉络中感受到文物法律保护工作的魅力。
此次讲座极大地丰富了法学专业学生在文物法律保护和依法传承革命历史文化方面的知识储备,拓宽了他们学习、研究视野,并在他们心中种下了一颗文物法律保护的种子,使其在未来的专业学习和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依法传承历史文化、赓续红色基因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