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学习者的评价
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对于学习者的评价主要体现在学习者是否主动学习、以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方式参与教学,并在此过程中获得知识和技能,培养认知和元认知策略,最终获得发展。具体地说,对学习者的评价主要包括学习者与信息技术环境的交互程度、资源利用情况、作业、答疑和考试情况等几个方面。
(2)对教师的评价
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教师不再是教学的主体,而是成为学习者学习的辅助者,所以对教学的评价一般包含师生交互程度、作业答疑情况、学习材料的提供等几个方面。
(3)对教学内容的评价
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的教学内容,包括一切能够为学习者学习所服务的所有资源。以多媒体课件为例,对教学内容的评价包括课件的内容、练习与反馈、技术性、交互性等方面。
(4)对信息技术环境的评价
对信息技术环境的评价可分为对硬件设施的评价和软件环境的评价。对于硬件设施的评价依据是否能够在教学中为学习者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硬件设备来决定的,如高性能的PC等; 对于软件环境的评价则是根据学习系统能够为学习者提供实现自主学习、协作学习、讨论学习、探索学习、问题解决学习等策略支持系统。
教学设计中的评价模式
(1)决策性评价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评价的作用是为决策者提供信息。因此,评价被看成是确定事件决策的过程。选择适当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数据都是为了向决策者提供有用的综合信息。这类评价模式中最具代表性的模式就是斯塔福毕姆( Srufflebeam)等人提出的CIPP模式。这个模式包括:背景评价(Context evaluation)、输入评价( InPut evaluation)、过程评价( Processevaluation)、产品评价(Product evaluation)四个部分。
背景评价的目的就是为了指明评价的操作背景,根据需要确定问题。输入评价是确定和评估系统的能力。过程评价的目的则是为了确定设计过程和实现过程中的不足,为项目活动提供文件证明。产品评价的目的是将结果信息与目标、背景、输入、过程相关联。如果这些关系在设计中不明确,那么可以认为项目设计存在一定的缺点。
CIPP评价模式的优点是,它能够推动教学设计者进一步将 教学目标概念化,更加明确教学的目标。它的缺点是评价集中于短暂的结果、强调测量、有限的判断标准。
(2)研究性评价模式
研究性的评价模式包括三个部分:输入、程序、结果。
输入是指参与者的特性,它通常被看做是可变的。
程序是指那些参与者所再现出来的经历。
结果是指某种预定技能和能力,它们是在程序完成过程中进行测量的。
这种研究性评价模式的目的是建立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一般情况下,设立两个学生小组,并且,这两组学生具有不同的教学经历。然后,对这两组学生进行测验,确定某一组学生的学习结果是否超过、相当、落后于另一组的学生。当两组学生具有“显著性”差异,并且只通过输入信息已经无法解释结果变量时,可用程序影响进行推断。
(3)价值性评价模式
价值性的评价模式强调在教学评价过程中所作的价值判断,它描述了判断优点或者价值的行为。因而在这种评价模式中,评价者是整个评价的中心。提出这种评价模式的学者都认为,价值判断在任何科学中都处于关键的地位,特别是在方法论上的价值判断,所以没有理由在教学评价中消除价值判断。
(4)系统性的评价模式
系统论观点认为,总体大于部分之和,为了研究总体必须了解总体,许多教学设计者都接受了这种系统的观点。像教学这样的复杂系统,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方法来认识和理解。而应该把教学项目看成是既能够进化,也能够衰弱的有机体,这个有机体的进化和衰弱都依赖于它与其他项目或更大的背景之间的关系。因为教学项目中各个部分都是相互关联的,项目某一部分的变化必定暗示着它 是更大系统变化的一部分。所以说,教学中不存在所谓的“独立变量”,教学的每个事件都与另外的事件有关。
优点:
(1)可用系统的观点考虑特定的评价项目与其环境条件之间的关系,确定影响项目的背景因素和变量。
(2)当处理教学项目的各种不同因素时,能够用系统的观点确定目标间的不一致性。
(3)系统观点为所要评价的各种项目、子项目、整个系统的操作运行提供了框架。
(4)系统的观点及其方法论可以用于检验同一系统中不同项目之间的相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