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肇庆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 “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请申报人参照“2024年校级项目学科分类指南(附件1”填写相应的学科分类。

(二)课题申报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研究

3.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研究

4.在党纪学习教育背景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研究

5.构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体系研究

6.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研究

7.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问题研究

8.基层单位防范和治理腐败难点及对策研究

9.健全一把手廉洁风险隐患动态检测机制研究

10.高校建立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研究

二、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电子版材料:请申报者填写申请书A表及B表(附件2-5),并以以下格式命名,如“申报人姓名-申请书A表”,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至zqxykjcjhk@163.com,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6),邮件主题请注明“二级单位+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 “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申报”。(注:其中A表的“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需要二级单位盖章。)

纸质版材料:A表B表A4双面打印,分开装订,一式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行政楼516室,同时汇总表请盖章后一起提交,暂不接受个人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星期),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审

科学技术部对推荐到学校的各类项目,进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

学校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按学科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四)学术委员会审批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立项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五)结果公示

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的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7月1日。

2.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专著、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能仅以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其中最终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的,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论文。

3.申报“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4年12月提交至少1篇论文初稿。

4.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阅读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科学技术部将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联系人:李老师  0758-2752819。



科学技术部

2024年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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