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3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变化较大,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相关附件内容)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请见附件。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个人姓名、邮箱、职称、联系电话、所在院系信息发至邮箱kyc515@126.com,邮件主题为“账户申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我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四)申请截止时间及材料提交。
我校申请书收取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请各申报人在该日期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515室。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4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我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2月24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题报告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行政楼515室。
四、其他
(一)《指南》于2014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四)我校联系人:杨赛,联系电话:2716440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二)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2.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三)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52 |
办公室 |
62326883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6760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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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