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精神,做好“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校积极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2014年开始,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类别

2014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省级重点平台包括两种类型:省级重点提升平台和省级重点建设平台。

1.省级重点提升平台主要支持原先已获教育厅立项建设的各类重点平台进一步加强建设、提升水平。

2.省级重点建设平台重在支持各校在优势特色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建设新的重点研究平台。本年度省级重点建设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岭南智库、职业院校特色创新平台等。其中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岭南智库、职业院校特色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暂不列入本通知,有关申报要求将另文通知。

(二)重大科研项目类: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

二、认定申报要求

依据《关于加强2013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教财函〔201417号)、《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监发〔2014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科〔2014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均需属于学校20142016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的项目。凡未列入学校创新强校总体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2. 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其资助经费由各高校在本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经费中统筹安排。学校在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提出对本校推荐申报的每个平台和项目的具体资助经费;项目一经认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资助经费额度。学校没有明确资助经费的平台和项目,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3. 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经遴选评审、认定后,如果获批立项,省教育厅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的考核因素,按照创新强校工程的资金分配办法安排年度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各高校统筹安排使用。省教育厅将只下达各类平台和项目的立项情况,不再明确每个平台和项目具体资助经费额度。

4.学校应加强对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项目的把关和审核。要坚持“积极稳妥、安全可控、以我为主”的原则,注重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同时,对于各项学术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的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5.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二)各类平台和项目的认定申报范围和要求

各类平台和项目的认定申报范围和要求如下,具体要求见附件1

1. 省级重点提升平台

申报限额:我校不超过3

2. 广东普通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及国际合作重大项目

申报限额:我校不超过2

3. 广东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申报范围:广东省高校工程中心分两类:一是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工程研究中心),面向广东省境内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二是广东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简称技术开发中心),面向广东省境内不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本科高校。

申报限额:我校不超过1

4. 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

申报限额:我校不超过4

5.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限额:我校不超过1

6.特色创新类项目

申报限额:我校不超过6

7.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申报限额:我校不超过8

三、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和材料

1、本次认定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2.116.224.17),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 20147月14 ,因限项申报,我校将材料报送截止日期提前至 79 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4份(原件),纸质材料用A4双面打印,并于 79前交至科研处计划科(行政楼515室)。

3注意事项:因限项申报,我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系统账号密码将在评审后统一分配给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者。

技术支持电话:013651022978010-58856669-870 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联系人:刘黎明、杨赛;   联系电话:0758-2716440

 

附件: 1. 2014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要求

       2. 申请书WORD版填报指引

       3. 申请书WORD版

                            

                        

 

    肇庆学院科技处、社科处

                                       2014 年6 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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