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目标和精神,提升我省教育科研水平,打造高水平、研究型师资队伍,省教育厅启动广东普通高校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要求
依据《关于加强2013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教财函〔2014〕17号)、《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监发〔2014〕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科〔2014〕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的申报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根据《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本次申报的项目属于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中的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学类)。各高校报送的项目需属于学校2014—2016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的项目。凡未列入学校创新强校总体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2、各单位应加强对该项目的把关和审核。要坚持“积极稳妥、安全可控、以我为主”的原则,注重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同时,对于各项学术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的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3、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4、三年内曾获得过省教育规划项目或省级及以上其他项目资助者,原则上不能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二)具体申报范围和要求:
1、本项目面向所有我省在岗本科院校教师。
2、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省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
3、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二、申报限额
本次认定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申报限额为5个。
三、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认定申报方式
本次认定申报工作中,在省教育厅与各高校协商确定的限额内,委托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推荐和遴选工作。
(二)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1、项目负责人下载申请书(附件1)填写,需在
2、学校遴选论证工作完成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拟立项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2.116.224.17),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
四、其它事项:
(一)所属领域编号可从附件2中查询。本次申报不含教育信息技术和德育学科,请各申请者严格按其余13个学科组领域范围申报。超出领域范围申报者,一律按申报材料不合格处理。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如果在申报书填写和上传中出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8910280882,010-62669297。
联系人: 刘黎明 2716440
肇庆学院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