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章程
学位:法学博士
职称:教授硕士生导师
简历:李章程,男,1979年2月生,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2年本科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历史教育专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200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苏州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获历史学硕士学位。
2018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苏州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管理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年入选湖州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18年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获浙江省“千名好支书”、校“陆增镛教师奖”等荣誉。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浙江省教育教学规划项目、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项目等10余项,出版专著2部,发表CSSCI文章20篇,获市厅级社科奖3项。
研究方向:教育史、教学论、信息沟通与治理
承担课程:《中学历史教学论》、《中国教育史》、《中国政治制度史》
代表性学术成果:
1.论文
(1)《网络时代公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分析》,《电子政务》(CSSCI),2017年第4期;
(2)《公文传播与政治权威——以民国为考察对象》,《档案学通讯》(CSSCI),2014年第5期;
(3)《近代儒商雄贾——蒋汝藻》,《图书馆工作与研究》(CSSCI),2008年第11期;
2.著作
(1)《浙江丝绸名商巨子——南浔四象》(第三作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2)《民国时期的公文改革与行政效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联系方式:lzc@zj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