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科学院(单位):
201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的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希望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各位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按时报送各类项目的申报材料,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
项目类别
2011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共有五类: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研究生项目。重大专项,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理工科申报最多不超过
3项。为此,校内将采取放开申报,汇总材料后聘请校外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议,最终遴选出
3项参加教育厅组织的重大专项评审。重点项目实行自由申报,直接报送教育厅,由教育厅组织评审。一般项目(含自筹)及研究生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按教育厅指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按资助数推荐上报教育厅。本年度计划在全省范围内资助重大专项
10项、重点项目
100项。计划资助我校理工科一般项目
20项、研究生项目
4项,一般项目(自筹)控制在
8项以内。
2011
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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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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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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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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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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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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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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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
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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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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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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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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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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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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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议、遴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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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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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申报
(
3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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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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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辩、专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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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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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
1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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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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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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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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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组织(匿名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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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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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理工
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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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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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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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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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组织
(专家评议、按资助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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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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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理工
8项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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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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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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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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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组织
(专家评议、按资助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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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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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理工
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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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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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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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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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组织
(专家评议、按资助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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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项目
1、仅限于正高职在职人员申报;
2、选题当属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开发研究,且具备产业化的特点,即可通过产学研的方式对成果进行转化;
3、属民口项目,不支持涉密研究项目;
4、研究内容雷同,已获国家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科技厅项目等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项者,或参与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累计达
2项者不得申报。
拟申报重大项目的人员请认真阅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1),确定项目申报的研究领域,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院系联合申报、联合攻关。有关教育厅评审程序的安排请参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1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
2)。
(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1、仅限于副高职、中职的在职人员申报;
2、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项者,或参与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累计达
2项者不得申报。
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组织评审,有关评审程序的安排请参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1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
3)。
(三)研究生项目
1、仅限于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报,且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申请时须附上导师推荐意见;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项者,或参与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累计达
2项者不得申报。
三、报送材料
申请者请按照拟申请的项目类别分别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申请书》要求
A4页面、双面印刷,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申报重大项目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大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
10份),申请书附件暂提交
2份;
申报重点项目填写《
A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理工农医林重点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
2份)、《
B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理工农医林重点项目匿名评审书》(一式
4份);
申报一般项目或研究生项目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
2份)。填报申请书所需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亦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中获得。
请各单位于
4月
26日(星期二)前,统一收齐本单位申请书,连同《
201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4)报送科技处。特别提醒,申请重大专项项目者务必按时提交材料,以免错过校内组织的专家评议及遴选推荐!
联系人:张林艳
地 点:
映秋院
224室
科技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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