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新闻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走深走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复试录取行为,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
成立新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新闻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准。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综合考核。
(二)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2日全天
(三)复试地址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百家大道新闻学院。
(四)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五)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
(六)资格审查
1.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我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5)复试通知书
(6)《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7)各专项计划要求核查的材料
(8)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仅网报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9)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正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本科毕业论文概要等其它能代表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10)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2.电子材料提交方式及其要求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以上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并于3月18日前提交到以下对应电子邮箱:
接收人:李老师
接收材料电子邮箱:20230109@ynu.edu.cn
复试咨询电话:0871-65950249
注意:
相关材料可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下载,资格电子审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PDF内容要求清晰、不模糊,只提交到一个邮箱,材料仅接收一次,若同一考生提交多次的,以第一次提交的为准,请谨慎提交,并且请勿提交与资格审查无关的材料。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
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纸质打印材料提交方式及其要求
接收人:新闻学院2025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
接收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新闻学院1楼候考区
(七)复试考察内容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复试包括外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八)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口语水平和听力测试水平、专业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十复试成绩*50%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所有涉及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十)复试结果公布
新闻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十一)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二)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2)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4)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三)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联系电话:0871-65950249
五、本细则由云南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5950249
复试QQ群号及二维码:903411744

群管理员:李老师
云南大学新闻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