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 年云南省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辖区内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包括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在站,且已通过开题答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请人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属申报范围:
(一)在站期间出国三个月及以上或其他原因离站三个月及以上;
(二)擅自离开博士后工作岗位 30 天及以上,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三)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且派出项目尚在执行期内。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研究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并符合相应申报类别的要求。
(一)研究项目资助类
博士后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并符合以下条件:
1.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研的需求。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3.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课题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
(二)优秀成果奖励类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科研创作、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等),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成果,在自然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科学发现。
2.从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的博士后研究成果,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技术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普及中做出贡献。
3.从事企业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研究成果,在所示范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材料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云南省博士后研究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 1)(一式3份)或《云南省博士后优秀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 2)(一式3份)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合订本1份(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2.流动站结合博士后履职、考核、申报项目等情况,对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在其中1份附件1或附件2的“设站单位推荐或审核意见栏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流动站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另外2份不用填写审核推荐意见。
(二)报送时间
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所有博士后都须申报,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下午5:00前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李智谋,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云南省博士后研究项目资助申请表
2. 云南省博士后优秀成果奖励申请表
3. 2018 年云南省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云南省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 云南省博士后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