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和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对于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票否决”,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三全育人”要求。
二、施行代表作评审。各单位统一负责送审事宜,代表作送审实行匿名送审,送审工作应对申报者严格保密,送审单位应严格做好送审保密工作,不得将送审信息泄露。辅导员和教育管理研究类由类别牵头部门组织送审(附件1)。申报副高职(含转系列)需送至2位高职同行专家评价,申报正高职(含转系列)需送至3位正高同行专家评价。
三、岗位指标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由学校统一确定正、副高职岗位指标数,全校可评审正高岗位33个(含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及破格晋升数),副高岗位65个(含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和破格晋升数),正、副高级岗位指标数均不含转系列。
各系列、类别名额分配如下:
分类 |
类别 |
正高 |
副高 |
备注 |
教研系列 |
教学科研及科研型 |
27 |
49 |
|
教学型 |
2 |
3 |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2 |
3 |
|
技术类 |
实验技术系列 |
1 |
3 |
|
教育管理研究和德育教育类 |
辅导员 |
0 |
2 |
|
教育管理研究 |
1 |
5 |
|
合计 |
|
33 |
65 |
|
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可按不超过学校下达推荐数进行推荐。各学科评议委员会可按不超过学校核定推荐数进行推荐,其中教学型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辅导员和教育管理研究指标单列的类型,由牵头部门按不超过学校核定指标数推荐。转系列者不占推荐人选名额,中、初级推荐数不限。承担有本科教学的教学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各单位推荐数和各学科推荐数通知,请各单位和学科牵头单位于7月17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领取。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个人申报注意事项要求(附件2)向所在单位报送材料。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全为复印件且不退还本人,请申报人做好申报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单位审核及代表作送审
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按照审核推荐要求(附件3)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推荐人选由推荐单位或类别牵头部门组织代表作送审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各学科评议委员会。
(三)各学科评议推荐
各学科评议委员会按《云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在限额内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申报高职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由各学科评议委员会牵头单位自行组织。
(四)高评会评议
学校对拟上会评审人员进行公示。11月内按要求开展高评会的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云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最低要求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本年度晋升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课时量要求计算截止到2023年春季学期。
(二)本次评聘,申报人填报的业绩成果从履现职开始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履职时间可计算到2023年12月。
(三)申报人经学院、单位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记1次应聘。
(四)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高效便捷服务群众,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效能,决定在全省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学校将按上级部门要求技术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通过人员按要求上报电子照片作为电子证书照片:附件6)待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即可自行下载电子证书。
(五)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云南大学职称评审相关表格下载”栏下载最新版本。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志、万昌鹏,联系电话:0871-65033843。
附件: (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
1. 学科评议委员会
2. 个人申报注意事项
3. 单位审核推荐要求
4. 申报流程图
5. 工作日程安排
6. 各学科组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云南大学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