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 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校内各单位可根据评审条件择优推荐1人上报学校。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的方式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严格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附件3)和《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附件4)所要求的内容报送推荐材料。
(二)各单位党、政领导签署的师德师风审查意见及推荐报告1份。
(三)请各院、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选拔工作,并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照片电子版及纸质材料1份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志,联系电话:0871-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
2. 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4.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