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学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报人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学习1年以上,或具有1年(含)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及我省重点发展行业领域优先支持;
(四)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六)企业在滇注册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2022年4月1日期间,带动不少于5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
(七)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八)申报人及所创办企业诚信守法,无犯罪记录。
申报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资助。已获得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省级创业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不纳入本计划支持范围。本年度入选本计划人员以后年 度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互联网访问 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册登录后在信息平台“留学来滇”栏目选择“留创计划”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初审。
相关操作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中下载“留创计划申报操作指南”。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 4 月 28 日。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系统提交后将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请认真填报申报人员信息,申报人员信息与线上填报信息一致,纸质盖章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真实一致,学校视申报情况择优上报。
联系人:杨志、万昌鹏,联系电话:0871-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