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新的财务系统探亲费用报销流程,方便教职工,提高效率,现将教职工探亲假办理流程做如下调整:
1. 教职工探亲前如实填写《云南大学教职工享受探亲假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3. 教职工到人事处薪酬福利科登记备案;
4. 教职工探亲结束后,及时持申请表到人事处薪酬福利科办理销假手续,经审核后教职工获得报账通知并在财务系统中提交开通报账权限申请,提交方式如下:
在财务系统中选择经费查询系统
选择项目权限申请
点击申请
勾选网报权限后在授权项目中点击右侧增加按钮
在项目编号中输入JJ32002,点击查询,勾选职工福利基金项目后点击确定
在备注中输入事由点击提交后完成申请;
5. 人事处薪酬福利科于每周一统一对已审核通过的教职工开通财务系统报账权限(开通时限为周一至周五),请教职工及时登录财务系统办理报销业务;
6.填报方法如下:
在财务系统中选择支出管理系统
点击我的报销
点击新增后选择JJ32002项目
选择日常费用类报销
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后选择其他中的其他项目,填写说明
按照步骤填写完成后提交,并打印网络报账单;
7. 按财务要求,请在前往财务处报账时提供以下材料:
(1)薪酬福利科的报账通知
(2)打印好的网络报账单
(3)票据:火车票或动车、高铁票,如果是乘坐飞机出行请提供行程单及打印好的付款凭证
(4)报销标准请查看《云南大学关于教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附:云南大学关于教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办理地点:人事处薪酬福利科,明远楼313室,0871-6503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