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打造高效、勤政、务实的人事工作队伍,结合人事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一、公开透明、实事求是
及时、准确地公布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人事制度管理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文件,公开办事流程及主办科(室)的联系方式,公示相关重大事项,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绝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二、公平公正、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推行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平等对待每一位教职工,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首问负责、务实高效
人事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认真处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说明情况并及时转给相关人员办理。在人事处职能和权限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实行“办理时限制”,保证工作效率。
四、清正廉洁、强化监督
自觉遵守人事干部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倡导低碳办公,节约资源。
五、热情待人、文明服务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客,言行举止礼貌文明,仪态仪表大方得体,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六不让”精神,打造团结协作共创和谐人事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