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2. 负责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及修订、完善学校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3. 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接受达到招标限额要求的招标项目立项申请,审核招标项目相关资料,制定招标项目的实施方案; 4. 负责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的审核、报批和备案; 5. 对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招标;对采取其他方式的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组织招标; 6. 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论证资料,协调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会同相关部门科室或项目单位审核并确定招标文件; 7. 负责测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并按程序审定;协调学校审计部门制定施工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8. 负责发布招标信息,审核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选派评标专家,做好开、评标全过程的记录工作,按程序对招标情况进行公示,向学校报告招标和公示情况,经学校批准后确定中标单位; 9. 负责组织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委托及协调工作;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其从业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 10. 负责建设和管理学校工程建设招标评委库,审核评标专家资格,对评委进行培训和考核管理; 11.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谈判、拟定、按程序报批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12. 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有关科室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3. 负责招标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14. 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 15. 科室内部考勤管理,落实科室内部管理工作; 16.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