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基建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印章即“云南大学基建处”章。
一、用印范围
1、日常行政工作用印;
2、各类报告、请示、函,财务报表,纪要等用印;
3、工程联系单用印;
4、改扩建及修缮工程的合同、结算、月报表、自购材料证明单用印。
二、印章管理
1、印章由综合科科长、文秘管理;
2、各类报告、请示、函、财务报表、纪要、合同等都要经处长审核或签字后用印,并逐一登记;
3、工程联系单,经项目负责人和处长审核签字后用印;
4、修缮工程结算、月报表、自购材料证明单,先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经处长签字后用印,并逐一登记;
5、日常行政工作用印由综合科科长根据原则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