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程》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其贯彻实施对于促进高等学校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意见》和《云南大学<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习计划》要求,现将《规程》下发给单位,请认真组织师生学习。
社科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