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
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我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1.本年度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59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招标选题方向原则上确定1项中标课题。本年度重大课题以招标立项和委托立项两种方式确定,具体立项数视课题申报、评审和经费安排情况确定。
2.重大项目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资助强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和研究需要确定,一般为10万元至20万元。资助经费与课题立项挂钩,按实际立项数安排资助经费。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每个重大课题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首席专家须组建与投标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研究团队成员既要有专业研究人员,也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首席专家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投标。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招标课题投标。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无特殊情况,首席专家一般不得变更。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2003~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研究者和被撤项者、2006年度及2007~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被撤项者,不得作为首席专家、子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课题投标。上述各类项目结项时间以结项证书为准。
4.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原则上按照发布的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也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或与以往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立项重复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招标方向要求,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但选题要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5.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四、完成时限及项目成果
1.本年度批准立项的重大项目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研究课题申请结项时,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提交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
2.课题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将作为课题结项和等级鉴定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要求
1.今年重大项目投标课题通过专家活页通讯评审入围学科组会议评审但最终未被立项,转而申报201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或直接转为立项项目。
2. 在2014年11月18日前提交申报意向名单;2014年11月24日提交论证初稿一份;在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报送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9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小华
电 话:0871—65031603
地 址:映秋院319#
附件:
1.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2.招标书
3.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