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的通知
各院、各单位:
接云南省委宣传部通知,云南省启动了首批5—10个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的全省遴选。
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和专家按照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的公告》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7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6份,报送社科处(呈贡校区明远楼350室),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联系人:范俊,电话:65036376。
社科处
2016年10月9日
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云南新型智库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地方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云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首批5-10个基础条件好、专业特色突出的智库作为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党校行政学院、社科联、社科院、高校、科研院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实体性研究机构,以及民间社会组织智库类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云南新型智库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服务社会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申报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基础设施。
2.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并在该研究领域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
3.有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公共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研究团队。研究团队负责人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省内拥有较高知名度。
4.有健全的组织结构,有目标任务明确的发展规划,有稳定的、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和保障,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5.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有可供研究使用的相关信息资料储备,有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三、优选条件
1.研究团队带头人或首席专家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云岭学者”等;研究团队带头人或首席专家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研究团队正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含兼职研究人员)10人以上。
2.研究团队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居全省智库前列,近年来获得中央领导和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成果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3.与相关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4.高校研究机构具有相关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和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支撑。
四、遴选程序
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分类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按照“部门推荐、智库申请、考察评估、审核报批”的程序进行,确保遴选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由智库主管部门推荐,主办单位报送书面材料,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批准确定。
五、培育管理
依据《关于加强云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管理办法,以3年为一个周期,对首批遴选确定的省级新型智库进行重点培育建设,每年给予一定经费资助。主管主办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智库加强建设管理,提高智库水平。对入选重点培育智库,省社科规划办负责进行年度考核和综合评估,绩效考核和检查评估合格的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的动态调整,形成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竞争机制。
六、其他事项
首批省级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申报工作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申报单位用计算机规范填写《云南省重点培育高端智库申报书》(见附件,可登录云南省社科科研管理系统下载,网址:http://www.ynpopss.gov.cn),在2016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6份,报送或邮寄至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寄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政编码:650228),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ynskghb@126.com,发送邮件主题标明“××单位新型智库申报数据材料”字样。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