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0-2011年度部分逾期未完成的项目经多次、多种方式催促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现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项目
1.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在2017年3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查重合格后,报送相关免予鉴定的材料。
2.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在2017年1月3前,提交电子版查重合格后,报送相关材料.
二、2011年度项目
1.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在2017年5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查重合格后,报送相关免予鉴定的材料。
2.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在2017年3月30前,提交电子版查重合格后,报送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免予鉴定项目的证明材料
主要阶段性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证书,或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已经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或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刊发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或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一般是省保密委出具证明)
2.电子光盘两张:包含查重报告、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打印稿、鉴定结项审批书、主要阶段性成果、中期检查表。
3.纸质材料:经费预算回执一式两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三份,《承诺书》一式两份,财务明细查询(财务处盖章)一式三份,阶段性成果一式三份,最终成果简介一式三份,最终成果打印稿一式7份(2份署名,5份匿名)。
联系人:杨绍军, 65031623,呈贡明远楼350
社科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