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云南省优秀智库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试行)》(云社科工作组办〔202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各类智库咨政建言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升云南新型智库的决策咨询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国内外影响力,省委宣传部拟对2023年度优秀智库成果进行认定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以“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云南南亚东南亚研究中心”署名,并产生重要影响的优秀智库研究成果(可标注“XXX单位XXX姓名执笔”)。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智库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求是》等重要报刊发表的理论研究文章,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理论研究文章。
(二)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厅局级及以上单位)实际采用的决策咨询报告。
三、申报安排
(一)优秀智库成果认定资助工作,由个人根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自主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省社科工作办组织权威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认定,按程序报批后予以立项资助。
(二)申报人提交优秀智库成果申报书及刊发、采纳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需标识作者,如无作者标识,需提供成果原件或由采纳批示部门出具的说明材料。
(三)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24年5月7日之前,将成果统计汇总表1份(附件1)、个人成果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2)、证明材料1份等统一报送至社科处,以上电子版材料用U盘拷贝提交。申报材料若涉及保密或不宜公开等内容,请按保密要求进行报送。
联 系 人:何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32648,0871-65933115
联系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室
附件1:优秀智库成果认定基础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云南省优秀智库成果申报书.doc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