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规范管理,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开展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对2021年以前(含2021年)立项,至今尚未结题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通过验收的予以结题,未通过验收的予以终止(需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止报告书》发送至邮箱)。
二、清理报送材料要求
1.结项要求:对照个人申报年度,申报通知中的结项要求执行。
2.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提交打印版2份;
(2)阶段性研究成果,提交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阶段性研究成果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附封面、目录、正文)或已获得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3)最终研究成果,提交最终研究成果2份。最终研究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或著作为主,综合研究报告字数建议1万字以上;
(4)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1)-(4)电子版压缩包命名“姓名+学院+省教育厅项目结项”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截止时间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我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 尧
联系方式:0871-65033826
邮 箱:shekechu@ynu.edu.cn
地 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室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doc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登记表.xlsx
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止报告书.doc
社科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