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2012年度教育厅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开展的项目内容
(一)重点资助各类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团队与省外科研单位、知名高校合作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以下简称“人文社科项目”)。
(二)重点资助各类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团队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高层次学术活动(以下简称“国际学术会议”)。
二、2012年开展的项目申报要求
2012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采取不限额、自由申报的形式。
(一)国际学术会议申报
1.各单位申请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在2012年年内召开完毕。请各申报单位于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前将按照要求撰写的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报告、省政府和省外办同意召开会议的批复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档送交社科处。
2.国际学术会议召开完毕,获批立项的申报单位将召开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照片、会议资料、会议总结等)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档送交社科处。
(二)人文社科项目申报
1.人文社科项目应围绕当前亟待解决的我省重大经济、社会现实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切实突出项目研究的应用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半。
2.人文社科项目应避免与已研究或立项的国家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重复,但可从新的角度对已立项的课题作进一步的深化研究。
3. 人文社科项目要注意选择合适的省外合作研究单位,突出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项目设计、项目研究人员组成要合理,项目研究中所涉及的研究组成人员必须知情并且亲笔签名。已是往年立项人文社科项目主要负责人且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不受理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今年的人文社科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人文社科项目,且不能在今年他人申请项目中担任主要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必须经过项目研究内容查新。
4.请申报者将加盖合作单位校章的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和加盖合作单位校级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意向协议书各一式二份于2011年4月6日(星期五)前送社科处,同时提交电子档。同时请申报者自行保留5份左右的盖有合作单位公章的以上申报材料,以备答辩程序时使用。
5.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人文社科项目进行形式初审、现场答辩评审和可行性论证后确定今年立项项目。
(三)按照教育厅要求,所有项目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俊 电话:5033826
地址:映秋院317室 邮箱:shekechu@ynu.edu.cn
附件:201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相关附件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