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研究生导师队伍,根据《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试行)》(云大研〔2016〕15号)文件精神,决定于本学期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的本校教师,以及根据培养单位、培养专业的实际情况,需要聘请且本人愿意担任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校外专业人员。首次担任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均需通过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及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的程序。通过遴选获得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方可上岗、招生指导硕士研究生。
二、遴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根据《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试行)》(云大研〔2016〕1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遴选办法,但不得低于学校文件要求。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申请担任硕导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填表时请对照《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试行)》,填写本人认为最具代表性的符合遴选标准的一项内容即可,不需要都填。
3、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给出初步遴选审核意见并将结果和遴选材料报各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4、各分委员会对遴选材料和结果进行审核并给出最终意见。
5、各培养单位把分委员会审定后的遴选结果汇总,同时将《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上报汇总表》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李老师,联系电话:65033265。
6、研究生院对上报的遴选结果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将最后结果报校学位委员会,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2018年5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的硕导遴选工作,并将最终审定结果汇总表和申请人填写的《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科研及教学成果的计算时间
首次参加硕导遴选者,科研及教学成果计算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上次导师考核未通过本次重新申请硕导资格者,科研及教学成果计算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1、担任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通过遴选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方可上岗、招生指导硕士研究生。
2、已经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在上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中不合格者,如要继续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均需重新参加遴选、审核合格,方可继续招收、指导硕士研究生。
3、已经获得专业学位硕士导师资格者,如要指导学术学位硕士,必须通过学术学位硕士导师的遴选后方能上岗担任学术学位硕士导师。
4、已经获得某一级学科硕导资格,要担任其他学科硕导者,需重新通过其他学科硕导资格的遴选后方可上岗指导研究生。
5、若个别学位点确有需要聘任退休硕(博)导师继续担任硕导的,不需参加本次遴选,但是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导师考核,同时培养单位需提交有关聘任退休导师担任硕导的必要性报告,并有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
6、在进行硕士研究生导师关于科研和教学成果的认定时,如导师有出版的专著或重大学术价值的译著和古籍整理也同样视为其科研成果,具体按照《
云南大学研究业绩认定与折算细则》规定的折算办法进行科研成果的计算。
五、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
/ynu/mu_grs/mu_www/yjspy/sdgl.htm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试行)》
2、《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上报汇总表》
4、《
云南大学研究业绩认定与折算细则》